THE BEST SIDE OF 新樓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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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詳情 業主同意書 向業主發出的電子提示通知書 電子註冊摘要表格 開啟電子註冊摘要表格的子選單

如果買方具有充足理由,賣方則必須把訂金退還,並取消這項買賣交易,以避免進一步的訴訟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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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邊建議可以利用「住商不動產房屋網」的兇宅查詢,透過住商不動產的網站,可以直接篩選想要查詢凶宅的地區,點選「立即查詢」,即可連接到台灣凶宅網的網站。

若賣方是一間「有限公司」,則需要在「臨時買賣合約」中列出「有限公司」的名稱、其商業登記號碼、及註冊地址。

除了死亡者的原因外,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的地方,必須在房屋的「專有部分」內,也就是說,如果即使死者是因兇殺或自殺而亡,但是事件發生地是在住宅的公共區域,例如:社區中庭、頂樓平台等等,就不符合內政部定義的凶宅範疇。

若是房屋內雖死過人,但死亡的原因不是凶殺或自殺就不算凶宅。因此,若是房屋內有人老死、病死或意外死亡,例如睡夢中逝世、心肌梗塞、失足墜樓,就不符合內政部的凶宅定義。因此,一般凶宅認定不包含自然死亡,如老死或病死,或意外死亡,例如吸毒暴斃;且如果命案發生在住宅公共區域,如中庭、停車場、騎樓等也不符合內政部凶宅定義。

「臨時買賣合約」會列明,物業以「現狀」出售,即是說物業會以簽署合約時的實際狀況售賣及交付買方。但「現狀」出售,並不包括業主把未經披露而影響物業的僭建物或改建。這些僭建或改建可構成業權瑕疵,成為準買家的踢契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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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臨時買賣合約」須列明,業主須於完成交易時將物業「交吉」給準買家。業主須確保所有住戶、不跟物業售賣的傢俬、電器、雜物等,均須在完成交易前遷離物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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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什么是凶宅?凶宅又如何认定?请看下文,以下文章来源微信公号:判例研究

凶宅在日语中被称作“事故物件”,在韩语中被称作“흉가/凶家”。 特性[编辑]

買樓是人生大事,除了要揀到合適的樓盤、向銀行申請按揭、處理裝修事宜等等外,亦有不少法律文件及程序需要注意,若樓契及業權轉讓有差池,便會阻礙買賣。 有見及此,本文將為大家講解樓契及在業權轉讓時需要注意的事項,以免大家走冤枉路。掌握這些基本知識,不但可以令買賣更順利,更是終生受用。立即細閱下文了解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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